哈萨克斯坦认证办理

领事认证咨询具体流程:

1、咨询 :联系微信号:nanjing-real或者致电15195819518或025-86697325,咨询领事认证的注意事项和具体资料,并将认证资料递送或邮寄至我单位;
2、递交 :我单位初审无误后,通知申请人付费。收到资料和费用后,一个工作日内安排递送至外交部指定机构;
3、受理 :外交部和驻华使领馆正常受理;
4、完成 :认证办好后,第一时间通知申请人,并根据约定的方式退回认证文书。


所需材料:(因使领馆要求随时更新变化,此材料仅供参考,详情请具体咨询)

1、需1份复印件

2、公证书中涉及当事人的姓名后须加注护照号码,并需在公证书末页后附该当事人的护照复印件,并与公证书装订在一起。

3、未婚公证书或未刑公证书,应由当地民政部门或公安部门出具当事人在当地无婚姻登记记录或未受刑事处分证明,再办理公证。哈方不接受未婚或未刑的实体公证及无配偶声明书的签字属实公证。另,哈方不接受护照复印件公证。

4、需哈萨克语或俄语译文。

5、哈方要求公证书包含所证文件译文与原文相符公证及证词译文与证词相符公证。

8、自2017年7月6日起,毕业证书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和《中国中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9、2017年12月16日起,文件(姓名和名称)翻译成哈语或俄语时,需使用汉语拼音或汉语西里尔字母转写系统。

10、凡涉及学历认证的公证书,须附《学信网》打印的带有二维码的证明。不接受拍照、截屏等方式。



外交部及其指定机构收费:

因认证项目差别及各国汇率变化等因素费用请具体咨询

办理时长:

1、单认证:A、正常受理:从我单位收到文件起一周左右寄回

                B、加急受理:从单位收到文件起一到两个工作日寄回(需送北京外交部办理单认证的国家除外)

2、双认证:从我单位收到文件起一个月左右(因使领馆受理期限不定,此时间仅为预估时间)


办理领事认证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需要提交代办公证书原件。
2、公证书因其公证事项不同使用期限有所差异、

3、根据外交部规定,公证书不得有破损、污渍、受潮、打印污染等情况,请务必仔细检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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